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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
发布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09-9-22 阅读:1545次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

  【重点、难点解析】

  1.怎样认识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底这段时期中国社会的性质?

  分析:新中国的诞生,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的终结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过渡性质的社会,因此它被称为过渡阶段。在建国后的前三年,党和政府领导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遗留的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如镇压反革命,建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完成土地改革,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等等。正是由于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所以在完成民主革命任务的同时,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也逐步展开。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公布,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建设新民主主义理论观念上的重要转变,是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全面展开的一个重要标志。到1950年底,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我国社会性质就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结束。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是: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经济上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和私人资本主义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历史的必然:首先,国家要独立富强,就必须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其次,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努力,国民经济已根本好转,人民政权巩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势在必然;再次,对个体农业、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和改进人民生活的客观要求。

  2.怎样理解中央人民政府对工商业的合理调整

  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中国经济落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较大,占有重要地位。资本家当中的一些代表人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同中国共产党合作共事,并能在资本家中开展工作。因此,在1950年人民政府合理调整工商业时,使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经济在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上得到恢复与发展。但是资本主义经济同人民和社会的利益,同国家的管理,同社会主义经济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工人和资本家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因此,必须对资本主义经济实行某种限制。

  在合理调整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过程中,国家创造了加工订货、代购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这些措施不但是对背信弃义工商业的利用和限制,也必须和加强它们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联系,也就不同程度地开始了对它们初步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些本来是为了帮助私营工商业克服生产困难而采取的措施,受到了资本家的欢迎。这些措施的进一步发展,就成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途径,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和平改造的一大创举。

  3.怎样认识过渡时期总路线

  分析:新中国建立初期,人民政权面临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巩固政权和恢复经济,经过几年的奋斗,到1952年底,新生的人民政权得到巩固,国民经济也得以恢复和发展,这就为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提供了条件。

  过渡时期总路线规定: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渡时期总路线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是变革生产关系和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工业化是三大改造的物质基础,是总路线的主体;三大改造为工业化的实现创造前提条件;只有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才能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支持工业化的发展。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使生产资料公有制成为中国唯一的经济基础。

编辑整理:扬州家教网(http://www.yzjj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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